內政部營建署於今(31)日發布2017第3季房價負擔能力指標統計,全國貸款負擔率為37.8%,較上季約減少1個百分點;房價所得比則為9.22倍,較上季減少0.24倍。

房價所得比為住宅總價除以家戶年可支配所得,簡單說就是把家裡所有收入都用來買房子,得花多少年。

北市貸款負擔率約62%,較上季減少2.2個百分點;房價所得比較上季減少0.52倍,但仍達15.12倍。

新北市貸款負擔率為51%,較上季小幅減少0.98個百分點;房價所得比約12.4倍,較上季小幅減少0.22倍。

內政部表示,去年第3季整體實價登錄物件較上季減少,新成屋占比較上季減少0.89個百分點、中位數住宅面積與上季相較差異不大;新成屋占比、中位數住宅面積與去年同季相較也是差異不大。

營建署表示,本次統計的20個縣市房價負擔能力,除了澎湖縣及台東縣樣本不足外,共有五個縣市達到可合理負擔等級,包含雲林縣、基隆市、嘉義市、屏東縣、嘉義縣。

11縣市屬於略低等級,包含台中市、彰化縣、新竹縣、宜蘭縣、高雄市、桃園市、苗栗縣、新竹市、花蓮縣、南投縣、臺南市。至於台北市、新北市之房價負擔能力則屬過低等級。

 

本報資料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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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 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7241/296017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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