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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政務委員、台大社會系教授薛承泰指出,每位國人應該至少存下新台幣1千萬元的「老本」,才夠以後養老。(資料照,記者王孟倫攝)

2017-09-29 11:02

〔記者施曉光/台北報導〕監察院今日特別舉辦「106年老人人權研討會」,有關「老人經濟安全問題」議題,應邀報告的前政務委員、台大社會系教授薛承泰指出,國人每位應該至少存下新台幣1千萬元的「老本」,才夠以後養老,但目前我國老人貧窮率過高,政府應該以減少老人貧窮,作為重要政策。

  • 監察院今日舉辦「106年老人人權研討會」,邀請專家學者與會報告討論。(記者施曉光攝)

    監察院今日舉辦「106年老人人權研討會」,邀請專家學者與會報告討論。(記者施曉光攝)

薛承泰指出,如果是要支應一般生活所需的「基礎老本」,金額大約需要528萬元,根據摩根投信研究,全台灣的平均「理想老本」大約在1450萬元至1750萬元之間,但他認為,只要一般民眾需求大概介於「基礎老本」與「理想老本」之間的數字,大約1千萬即可。

薛承泰表示,2013年我國全體國民貧窮率6.2%,與OECD(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)國家平均數11.1%相較雖然偏低許多,但我國老人貧窮率卻高達15.4%,高出OECD國家平均值11.3%,政府應該以減少老人貧窮,作為重要政策。

此外,台大社工系副教授傅從喜也指出,台灣老人貧窮風險比其他國家高,老人靠子女俸養的比例較高,勞工平均投保年資、投保薪資都不高,勞退提撥率也偏低,國家應該鼓勵民眾儘早進行老年準備,包括鼓勵勞工自提退休金,強化金融監管,以提升民眾理財規劃動機,活化民眾老年資產,民眾個人也應建立為自我的老年經濟負責的認知。

政大地政系特聘教授張金鶚則就老人居住問題指出,台灣有愈來愈多的老人自住,與已婚子女同居率明顯下降,未來政府應該提供更多的獎勵措施,鼓勵「子女回居」,或老人移居與子女居住,藉此讓老人生活可以受到照應。

他建議,政府應設計專法讓「以房養老」成為市場化商品,並積極推動興建無障礙住宅環境及提供完善的醫療、居家護理服務機制。

內政部政務次長花敬群則指出,政府在2016年宣示興建20萬戶社會住宅,並取消過去申請年齡上限,已經把屬於經濟與社會弱勢者的65歲以上老人納入,而且保障比率提升到30%以上,並在硬體設計上會營造無障礙、通用設計的空間。

他並指出,政府還要推動「包租代管」,讓一些持有的閒置房屋的老年者,由政府幫忙出租,達到提升其經濟安全的效果,可謂是「租賃版的以房養老」,另外透過推動都市更新,提升老人居住品質,未來還要應詳細規劃建構更公共的居住支援體系,提供更多元的居住選擇。

文章連結:http://news.ltn.com.tw/news/politics/breakingnews/220804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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